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陕西医药公司销售代表行贿医院信息科主任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张庆元 谢永利)陕西一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代表姚某为了扩大医药销售量,向哈密某医院信息科主任给付“统方费”共计21400元。近日,哈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姚某犯行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42岁的姚某,是江苏省泰兴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是陕西一医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代表,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被告人姚某在向哈密某医院销售其代理的药品时,为了获取其经销的药品在哈密某医院各科室的使用情况及医生用药信息,让该院信息科主任刘某为其提供“统方单”,并按月给刘某“统方费”共计214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姚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受贿人的刘某供述、证人等证言、破案经过,陕西医药有限公司情况说明、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清单,哈密某医院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据,足以认定。

  经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向哈密某医院销售药品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手续费21400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人姚某犯行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温馨提示:

  “统方”是医院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根据有关规定,医院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防止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代表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医生开处方时最喜欢用什么药?哪种药用量最大?一些医药代表绞尽脑汁收买医院“统方”,然后再根据医生的用药量兑现回扣,以达到多卖药的目的。因此,哈密市人民法院对姚某犯罪行为作了如上判决,希望能够引以为戒,进而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讯息来源:哈密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