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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丨严查以贷谋私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紧盯违规借贷新形式新动向,深挖彻查、系统施治

严查以贷谋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柴雅欣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严查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漏报、瞒报违规借贷情况的问题线索。图为近日,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蒋侃 摄

 

  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监委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新形式、新动向,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严查违规借贷、以贷谋私等问题。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银行了解相关情况。 高晶晶 摄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随军“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李鸿双“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在近期发布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多人存在违规借贷问题。

  以借贷之名行受贿之实,不仅违纪而且涉嫌受贿犯罪。怎样把握违规借贷和正常民间借贷的界限?如何严查党员干部以借贷为名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一进一出”做起借贷“生意”,资金往来背后暗藏权钱交易

  一边从银行以正常利息获取贷款,一边向企业老板以年利率30%的标准出借资金……在“一进一出”之间,湖北省监利市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某某做起了稳赚不赔的借贷“生意”。

  2019年7月,何某某得知监利市某渣土公司实际控股人朱某某资金短缺急需用钱,正以年利率25%的标准进行民间借贷。为赚取利息差,何某某向朱某某主动提出可以从银行贷款帮忙筹措资金,但要求在利息方面有所“关照”。考虑到日后在监利市三水厂改扩建项目中还需要何某某予以支持,朱某某便接下“橄榄枝”,同意高额付息。随后,何某某以自己和配偶的名义在银行贷款30万元一年、50万元两年,以年利率30%的标准出借给朱某某。何某某还担心朱某某不能及时归还本息,要求先扣除利息6万元,实际出借74万元。与此同时,何某某“投桃报李”,利用职务便利在监利市三水厂改扩建项目上予以朱某某帮助。

  看似普通的借钱“帮忙”,实则暗藏权钱交易。“这是一起民间借贷与行贿受贿交织的案件。何某某既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又涉嫌受贿,以借款收息的名义收受工程老板的钱款。”监利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田璨璨说。经查,朱某某共支付何某某本息113万元,高额利息共39万元,扣除银行贷款利息何某某实际获利30.49万元。其中,违规获利23.99万元,高出同类借款利息5%部分的6.5万元被认定为受贿。

  何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何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1月,何某某因犯受贿罪被监利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作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的一种表现,违规借贷形式多样、手段隐蔽。从违纪违法人员出借资金的来源看,主要有以下情形: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自有资金;有的则“空手套白狼”,通过低息贷款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再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将资金高息转贷;还有的利用监管漏洞,私自挪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进行违规借贷;更有甚者,通过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他人并赚取高额利差,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江苏省句容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不少违规借贷行为与正常民间借贷形式相似,通过复杂的操作手段来掩盖真实目的,增加发现难度,具有很强的间接性、迷惑性。其中还往往涉及大量的资金流动和复杂的利益关系,部分涉案人员可能会采取销毁证据、转移资金等手段来逃避追责,加大证据收集的难度。

  “综观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借贷案件,既有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放贷谋利的,又有以民间借贷为名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资金的情形,本质都是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这不仅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还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影响恶劣。”江西省广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违规借贷往往以借贷为由头,或是管理服务对象变相进行利益输送,或是领导干部借机索贿、受贿

  “自作聪明实则是作茧自缚,耍花样不能掩饰违法犯罪的事实……”近日,警示教育片《不知敬畏的代价》在重庆市江北区播出后引发关注。片中披露了向文清在担任中国银行重庆万州分行副行长、行长期间,利用信贷审批权为客户获得贷款提供帮助,并以各种名义向客户“出借”钱款、收息获利的有关问题。为确保自己“出借”资金安全,向文清对风险客户不敢压降授信规模,不敢提前收回贷款,造成不良贷款数额巨大。最终,向文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据江北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向文清违规借贷行为具有以“市场外衣”掩盖权钱交易、资金“体外循环”规避调查、钱款错综复杂扰乱视线等特点,隐蔽性较强。江北区纪委监委通过查明借贷双方是平等主体还是请托与被请托关系、借款方是否存在真实资金需求、是否具备正常民间借贷形式要件、利率与同期借款利率比较等方面情况,认定向文清以借贷收息方式收受贿赂的事实。

  违规借贷受贿是双方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掩盖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里子”。2023年,上海市虹口区纪委监委承办了一起典型的违规借贷受贿案件。吴某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通过指定的三个不同收款人账户,以借为名累计收受郝某35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房和其他消费。吴某则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郝某请托,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吴某辩称其与郝某之间系借贷关系,不属于收受好处费。经过客观深入的审查调查,我们认定吴某与郝某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而是以借为名给予、收受好处费的行受贿行为。”上海市虹口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这类案件查办的关键在于认清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与借贷交易过程中获得的财产性利益之间存在的对价关系,看清借贷“面纱”下受贿的“真容”。

  “正常借贷发生前通常双方会明确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归还本金,而违规借贷则可能存在利率异常、期限模糊、条件不平等等情况。”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孔佳栋说。

  违规借贷往往以借贷为由头,或是管理服务对象变相进行利益输送,或是领导干部借机索贿受贿。“在判断是正常民间借贷关系还是违规借贷受贿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其中,要特别关注借贷目的,即借款方是否真正存在资金需求,是否基于双方自愿、平等进行钱款借贷。”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金炫宇表示,发生借贷行为的同时,还要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借贷的钱款是否用于个人挥霍、非法活动或与他人共享利益等,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甄别。

  深挖细查、系统施治,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依附于岗位和职权影响的借贷关系,本质是公权力的异化滥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了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处分。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规借贷新形式、新动向,对以借贷为名搞利益输送、变相行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深挖细查、系统施治,持续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治理成效。

  从严执纪执法,强化纪法震慑。山东省乐陵市纪委监委加强“室组地”联动协作,聚焦金融司法、行政审批、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投资入股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线索排查和审查调查力度,并运用大数据手段统筹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动态监管,推动违规借贷治理线上线下同向发力。重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紧盯违规借贷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深化与公检法机关协作,从关于借贷纠纷的信访举报中梳理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高息放贷、以贷谋私、虚假借贷等问题。

  瞄准顽瘴痼疾,持续整改整治。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聚焦区管干部和有关垂管单位对应级别的干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向经营主体借贷专项清理,对自查自报以及通过外围核查发现的违规向经营主体借贷等问题区分情形,视情给予相应处理。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参与民间借贷事项纳入廉政档案,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存在相关违规行为的公职人员,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考虑行为性质、整改情况等具体情节分类处理。

  风腐同查同治,斩断利益链条。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背后,往往存在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共性问题。对此,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持续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建立“以案看风”会商机制,将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项工作一体谋划,聚焦党员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关联情况占比较高的“四风”问题,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发起会商,深挖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请托事项和利益勾兑。

  坚持以案为鉴,深化促改促治。查处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华某违规借贷受贿案件后,钱塘区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庭审旁听、摄制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做实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同时,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三个涉案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通报曝光违规借贷典型案例,并组织相关案发单位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加强警示教育,发挥警醒震慑作用。

  推动建章立制,强化规范约束。句容市纪委监委通过深入剖析查处的“感情投资”“名借实贿”“幕后指挥”“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5类典型问题,出台《防止党员干部参与违规民间借贷行为办法》,制定《关于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的工作方案》,把参与民间借贷事项纳入廉政档案、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河南省登封市纪委监委参照现有党纪法规相关条款,制定《登封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行为规范》,明确“十个不准”负面清单,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性进行投资理财,依规依法借贷还贷。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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